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

時尚、科技、品味

時尚、品味到底是甚麼?

首先,我們先搞清楚甚麼是時尚(Fashion),時尚包括了七大要素:F: (flame激情) 刺激慾望的;A:(adventure冒險) 奔馳想像的;S:(splendidness耀眼) 震懾人心的 ;H:(haute cauture高級訂製服) 風尚之始的;I:(immortality不朽) 永恆價值的;O : (obesession迷戀) 根深柢固的;N :(nature自然)美好的(引用自peopo) 。綜合以上七項,我覺得時尚是一種對外物的感知,並且包含本身對生活的價值觀所組成的,也就是時尚品味的塑造。P.Bourdieu認為:「品味是表現在生活風格、休閒、藝術與文化等消費活動中的審美判斷」,除此之外,品味也是追求一種美學體驗,像是愉悅的感受,情調的享受等心理感覺。




我要的是種「生活態度」!


人們在塑造自己的生活態度時,往往會將品牌的符號價值帶入自己的選擇策略中,對個人來說,選擇產品可能不只是在乎功能,品牌背後所代表的生活風格和自我形象整飾都被列入考量中,並佔一個重要的關鍵,現在以消費為導向的品牌思維,重視的是質感(quality)也就是優質的感受,這代表著產品所帶來的體驗和品味,因此一個好的品牌要能具備強大的美感,才能吸引消費者。對企業而言,品牌的形塑概念已經深入每一個行銷手法之中,近年來討論的「美學經濟」便是看中設計所帶出的經濟效應,具例而言,韓國、泰國和日本都注意到了設計時尚的魅力,開展出結合美感的商業策略和產品,她們所使用的廣告手法已經不再是運用大量的曝光,而是營造獨特的美感,結合於文化之上發展屬於本國的文化創意產業,另一方面,時尚和科技的結合其實表現的是一種對優質便利生活的渴望,從以往生產導向的思維走向消費導向的思維,讓人們對產品的要求除了品質(耐用與性能)之外,更重視質感(體驗與品味),經由這樣的品牌經營思考,在科技產品上的設計,自然也搭上了這個風潮,但此趨勢並不只是將科技產品的包裝增加時尚感的「消費者價值」作法(商品的價格是根據消費者願意付多少錢來決定,而不 是商品的生產成本而定),而是經由設計巧妙的將科技與生活風格連結起來的消費者思考,也就是說科技與時尚的融合除了表現在穿的用的,可能也可以表現在日常生活的家居生活、交通等等不同方面。
其實就設計本身而言,跨
領域的品牌合作不只反映了全球化下行銷策略的創新手法,也說明了設計無領域限制的本質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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